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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辦理出口貨物退運幾種可以辦理方案
      發布時間: 2024-10-21 09:50 更新時間: 2024-11-17 10:30

      不僅反映了中越兩國貿易結構的多樣性和互補性,也展示了雙方在促進貿易便利化、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的積極成果。出口退運,退運返廠,出口退運怎樣處理,退運返修,直接退運,出口退運如何處理,退運工廠,退運維修

      退運進口貨物

      因故退運進口貨物,如屬加工貿易保稅貨物,憑《登記手冊》和原進口貨物報關單辦理出口退運手續,貿易方式填報為“來料料件退換”或“進料料件退換”;如加工貿易合同停止執行,料件退運后不再復進口的,貿易方式填報為“來料料件復出”或“進料料件復出”。

      1.退運進口通關手續

      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原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并提供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以及保險公司證明、承運人溢裝、漏卸的證明等有關資料。原出口貨物海關已出具出口退稅報關單的,應交回原出口退稅報關單或提供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出具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口,經海關核實后不予征收進口稅款,但原出口時需要征收出口稅的,原征出口稅款不予退還。

      2、進口退運的報關手續

      1.退運進口報關手續:

      (1)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若該批出口貨物已收匯,已核銷,原發貨人應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向進境地海關申報,并提供原貨物出口時的出口報關單,現場海關應憑加蓋有已核銷專用章的外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正本(海關留存復印件,正本退還企業)或國稅局《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以及保險公司證明等有關資料辦理手續,同時簽發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

      (2)原出口貨物退運進境時,若該批出口貨物未收匯,憑原出口報關單,外匯核銷單,報關單退稅聯向進口地海關申報退運進口,應同時填制一份進口貨物報關單(備注欄注明原出口報關單號)。若出口貨物部分退運進口,海關在原出口報關單上應批注實際退運數量,金額后退回企業并留存復印件,海關核實無誤后,驗放有關貨物進境。

      2.核銷手續:憑相應進口報關單抵扣核銷

      3、關于進口貨物辦理出口退運問題

      進口貨物辦理出口退運時,退運人及其代理人應持海關簽發的原進口貨物報關單或外匯局簽發的備案登記表向海關辦理出口退運手續。


      對外貿易過程中,因產品問題,而導致的拒收、退運,時有發生。出口貨物退運,是在以往貿易交易中常見的現象,但情況多種多樣,其解決的方案也不太相同,來看看我們的分析

       

      其中導致退運的主要原因:

      A、出境貨物運抵目地國后因貨物本身原因而遭外商拒收,如:

      1、物包裝原因所致的退運;2、貨物本身系統需要升級所致的退運;3、產品出廠后部件出現故障,需重新更換新部件。

      B、因相關文件與實物不符,海關等機構拒絕清關,如:因出口商的大意,木制框架無IPPC認證標識,以致在目地國無法清關。

      C、貨物在完成出口銷售后,在質保期內產生的保修式退運等;

      再次我們來看看具體的解決方案:

      1)退運回工廠

      正常退運的方式:維修物品退運(監管方式1300);直接退運(監管方式4500);退運貨物(監管方式4561);

      A、維修物品退運,適用于出口貨物在質保期內保修式維修退運,既貨物出口銷售后出現的保修期內產生的退運;

      所需資料:原出口的報關單,準確的箱單、發票、申報要素,與外商簽署的退運協議,中檢證書等(部分貨物不需要);(退運時需繳納保證金,維修周期6個月,貨物維修完后重新出口,保證金退回,退回周期三到六個工作日)

      B、直接退運與退運貨物差不多,適用于全新貨物出口后因質量問題或其他問題,退運后不再出口的貨物。

      所需資料:出口一年內的出口報關單,準確的箱單發票申報要素,未退稅證明或已退還稅金證明等;

       

      2) 保稅區辦理出口退運

      主要也是有兩種方式,兩種不同的情況:

      A、監管方式5034,區內物流貨物,要求貨物全新,適用于更換包裝,更新標簽(品牌型號不得更換),貨物轉口等;

      所需資料:準確的箱單、發票、申報要素等;

      B、監管方式1371,保稅區維修,適用于海關總署頒布的關于保稅維修的16號公告及45號公告中顯示的海關編碼及品名(如8517編碼,特指電話機或手機類);并要求保稅區內企業必須有海關及工信部下發的維修賬冊;

      所需資料,品牌注冊證書(代工生產需要有授權書)、準確的箱單、發票、申報要素,維修合同等

       

      3)無原出口報關單及非國產貨物辦理進境維修,然后復出口的操作模式;

      此模式比較特殊,需要具體看操作的口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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